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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忠顺从地坐了回去,焦急地开始解释:“我承认,我李大头不是什么好人,也有些不要脸的毛病,但人真不是我杀的啊。你们这些警察想破案,抓不到真正的杀人犯,就想拿我的命顶上,咱没权没势的,只能哑巴吃黄连了”正大吐苦水呢,站在他身后的一名狱警大力咳嗽了一声,李广忠像是想起什么来似的面上一僵,眼神中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害怕,但是强烈的求生欲战胜了恐惧,李广忠突然伸出手想抓住文沫,却被眼疾手快的崔志佳一巴掌拍回去。

李广忠被身后的狱警压在桌子上不能动弹,却还是扯着嗓子大喊道:“他们打我,不给我饭吃,逼我招供。”

这话一喊出来,文沫和崔志佳都表情凝重,而刚才大声咳嗽的狱警脸上就有些不好看。如果李广忠所言属实,这个案子问题可真大了。

不管李广忠是真凶还是无辜者,也不管他到底说的是实话还是在撒谎,在没有调查清楚前,文沫都只能当他说的是真的,所以他们两人兵分两路,崔志佳去找看守所的领导妥善安置李广忠,文沫直奔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寻找当时负责侦办此案的刑警。

因为两人身上有最高院配发的证件,所以无论是看守所还是刑侦支队配合度都挺高,文沫很顺利地找到了侦办此案的刑侦一支队支队长熊春宁以及他的两个得力手下周鸣和谢宏。

熊春宁是参加工作多年的老刑警了,一双眼睛锐利而有神,当得知文沫的来意后,他很不理地问道:“1012系列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李广忠是我亲手从现场逮住的。我们抓住他的时候这孙子的那个还在人女死者身体里插着,怎么看他怎么都是凶手,这还有什么可调查的”

文沫直接翻看卷宗,将上面的疑点一一指给熊春宁看,末了加了一句:“单凭卷宗里的证据,只能说明李广忠猥亵了第四死者的尸体,却没有任何证据将他跟前三名死者联系起来。总得来说,证据不足。”

熊春宁皱着眉头盯着卷宗,不知道在想什么,半响没出声,倒是一直在旁边听着的谢宏忍不住了:“四起奸杀案死者都是被人强奸之后徒手掐死抛尸的,尸体身上都有一个同样的在死后不久被人纹上去的梅花刺青,抛尸地点离李广忠工作的工地都很近,最后他被我们在抛尸现场抓到,而且在四起案件发生时都没有不在场证据,这些难道还不能断定一个人是不是真凶吗”

“你也说了,四个死者都是被人抛尸的,那么案发第一现场在哪你们看尸检报告,报告上说死者虽然一丝不挂,但是身上很干净,只有身下接触地面的地方有些土,其他地方连根多余的头发丝都没有发现,这说明凶手杀死死者的第一现场很清洁,要不然死者身上不可能一点痕迹也没留下,死者体内没有发现麻醉药物,任何人在被人掐死这种生死关头都不可能毫不反抗。李广忠在建筑工地上班,住的是大通铺,本人只是个卖苦力的力工,连给自己洗澡都要计算下花销,这样一个人哪有时间精力和金钱找到一个干净无人场所杀死死者呢这起连环奸杀案凶手恐怕另人其人啊。”

三名警察仔细想了想文沫说的话,不得不承认很有道理。当时r市发生多起恶性奸杀案,引起了市民的恐慌,市局下了限期破案令后没多久,他们就当场抓住了李广忠,之后,奸杀案再也没有发生过,任李广忠满身长嘴辩解都没人相信他。你说不是你杀的,为什么死者体内发现的精液与你dna高度一致为什么从你被抓后再也没有类似案件发生理所当然的,李广忠被做为四起案件的被告推上了法庭。

而且,案件公开审判爆光后,不光警察不相信他,连他从外地赶来的老婆和孩子都不相信他,因为那李广忠在老家是有前科的

前科劣迹

r市其实只是南北方分界处的一座中型城市,几乎没有任何特色,而李广忠老家虽然是农村的,但离他家不过一百多公里就有t市这座发达城市,二百多公里外更有国家首都b市,李广忠哪个也没选,他不远千里可以说是抛家舍业来r市打工其实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见了李广忠的妻子高彩玲之后,文沫才知道为什么熊队长他们面对重重疑点还是会认定他就是强奸杀人犯。

30岁上才娶回个媳妇,对于22周岁恨不得儿子都会喊人了的农村娃来说实在是太晚了。一般到25岁不结婚的都可以说是大龄剩男了,在农村男的找不到媳妇的理由无外有二:穷得叮当响或者人品实在垃圾。

很不幸的李广忠就属于后一种。其实要说他真有多坏,也未必,估计是从小没接受过正确的性教育,李广忠从小就对女人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好奇,15岁那年更是因为偷看30多岁的女邻居洗澡被那位彪悍阿姨拎着耳朵扔到村中心的打谷场上连踢带打好一顿收拾,做了村民半年多茶余饭后的谈资,跟过街老鼠没两样。

人都说好奇心害死猫,有时候越是自己不知道的越是想知道,李广忠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罢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忠对女性的渴望与痴迷也与日俱增,他沉浸在色情小说与劣质黄片中无法自拔。村里所有人都看不起他,甚至亲人对他都像对待一只恶心的苍蝇一样,他也没有朋友。周围人的歧视和内心的压抑终于让他开始破罐子破摔,从在学校的女厕所外偷窥到在街上对着女人掏出生殖器官把玩,最终到深夜尾随独身一人晚归的女子,想干什么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李广忠就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边缘。就在他徘徊在边缘还没掉下去的时候,有人适时给将他拉了回来。

当然,这个“有人”也算歪打正着了。那是李广忠二十五岁的时候。二十五岁的年纪。该懂的都懂了,而做为一个从心理到生理都很正常的男人。二十五岁了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李广忠饥渴难耐了。所以当他终于鼓起勇气向自己明恋暗恋许久的同村村花丽丽表白后,换来了无情的拒绝外加当着一众村人的冷嘲热讽后,李广忠心碎了,与此时同,他内心深处一条名为理智的弦彻底断了,他想要得到这个他觊觎许久的女人。他想要毁了他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李广忠压根没考虑过自己想做的事是不是犯法的,他只想发泄心中的郁闷,和内心的渴望。顺便教训教训目中无人的丽丽。夜黑风高干坏事,李广忠早就提前侦察好了,丽丽大专毕业后在镇里一家中学教书,每逢一、四要给学生上晚自习,九点多会自己骑着电动车回家。丽丽没有男朋友,所以不会有护花使者来回接送,从镇里回到村里有一大段路周围没有村落,而是一大片庄稼地,现在正是玉米抽穗的时节。只要他能把丽丽拖入一人高的玉米地里,那他不就是抓到美羊羊的灰太狼了,想干什么干什么。

周一的夜晚,9点整,李广忠埋伏在了丽丽下班的必经之路上,就等着那个让他朝思暮想的俏丽身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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