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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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若书颔首,将军请讲。

方羿放慢了语速,郑重其事问道:蛮疆边城红赛,何时归属容国?

红赛,是蛮疆边线第一城,据漠阳大约二百里,千百年来,一直是蛮疆防守的要塞。古有风胡子大师预言:若破蛮疆,必先破红赛。

故而,红赛是第一城,亦是至关重要的一城。

封若书垂眸,盘算了须臾,抬眼,眸中尽是凌厉的笃定,定定道:

三日。

三日?

一旁,默不作声的霍邦终究没能忍住,脖子上的红筋突的就冒了出来,怒道:

军师真当打仗是过家家么?且不说漠阳行军过去便要花去一日,红赛城向来是蛮疆边界的重要防线,城墙十丈有余,易守难攻,即便是大罗神仙下凡,也不敢夸下如此海口!

封若书似乎早有盘算,道:强攻的确有难度。故而,我军需要智取。

霍邦冷冷嘲讽,所以军师又要开始排兵布阵了?

如若霍先锋另有高见,也可以说出来,我们一同讨论。

末将的意见便是,时刻听从将军指令,绝不含糊。

如此,霍先锋便待我说完,等将军下令如何?

好是好。不过末将还是要多一句嘴,军师此前未立寸功。初初上任便要调遣四十万大军,这可是活活四十万条人命,不能拿来开玩笑的。末将劝军师,还是三思的好。

封若书的脸色冷了三分,霍先锋怎知本军师说这话前未有三思?

莫说三思,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说出如此谬言!

是了,霍邦未见过封若书的真本事,这些质疑皆在情理之中。只是这人一根筋,他从开始认定封若书没本事,要从根本上改变认知,恐怕不是一件容易事。

何况,他之前与封若书闹过矛盾,好巧不巧,方羿还不跟自个儿站一边,害他抄了十遍兵法。导致现在他对封若书的成见很大,听不进他半条计策。

这曲中原委,方羿看得出来,封若书自己也能看得出来。如若不做点什么,他这军师始终是名不正,言不顺。

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权当那些被数落的难堪顺着气息祛除了。

随后,浅浅一笑,道:

既然霍先锋不信任在下,那么,在下愿立军令状。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封若书的戏份会比较多,迷妹们让我看到你们滴双手!(我是不是应该给他的迷妹取个可爱的名字?)

谢谢大鹅、╭宁缺☆勿滥ゞ、阿莫小可爱的地雷~~~

第68章军令状(二)

军令状?!

候骑惊呼,连处变不惊的方羿也愕然抬头。

都说军令如山,军令状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张纸,却不是开玩笑的。落字生根,如若签下这状子,功德圆满了倒好说,但若最后的结果与状子上有毫厘只差,便是刎颈断头,以命谢罪了。

方羿的眼睛凝重了几分,定定看着封若书,道:军师,本将军允许你收回方才那句话。

封若书挺直了脊背站着,宛如深冬细雪里的翠竹。他以学识著称于世,与生俱来的那份书卷气消减了他许多气势,却文而不弱。他虽不像师兄云舒君那般风轻云淡,但这师兄弟二人有个很相似的点认准的事情,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

将军,在下与你相识多年,一直自恃君子。即便是伪君子,岂有在人前言行不一的道理?

他的意思很明确。

桌案上还有安戈之前练字没有用完的墨,封若书问方羿要了一张纸,便果决将军令状写了。

少顷,将隽秀的字迹亮与霍邦,道:若三日之内,我军没有攻占红赛城,是杀是剐,在下愿听随霍先锋处置,如何?

霍邦只是一股脑热,没有逼迫封若书的意思,奈何这人居然是个倔脾气,一句话丢出去就不回头了。现在方羿已经默许了军令状,封若书又当面问他,他自然也不好再退缩什么,于是也下了赌注,道:

好。若军师如约攻下红赛,末将这条命,也任随你处置。

封若书道:这样也好,不过在此之前,在下要请霍先锋帮个忙。

但说无妨。

此次攻城,请霍先锋亲自带军,在下会与你同行。

我?霍邦粗眉一拧,军师怕不是在说笑?我与你签军令状,你让我帮你攻城。便不怕我暗中做手脚,拖延时间?

霍先锋一心为国,战争的胜负关乎荣誉、信念、国家,比我这个不立寸功的军师重要太多,不是么?

霍邦的鹰眼一虚,这个身长只到他下巴的军师,眼睛还不是一般的毒辣。在他心中,保卫家国确实比一条单单的人命重要太多,于是拳头在掌心一捶。

好。这三日我便听从军师安排,军中上下统一任你调遣,你若下令,我绝无二话。但是,三日之后,若红赛还在蛮疆手中,便莫要怪末将,不讲情面。

封若书见他应允,微微偏头,便请霍先锋这三日鼎力相助,因为......

他莞尔,笑得狡黠,按常理来讲,即便没有军令状加持,先锋军吃了败仗,损兵折将,霍先锋也是要受罚的。

霍邦生生一僵合着,他两头都被下了套?全力以赴吧,万一三日之内攻下城池,他得遭殃。保留实力吧,稍不留神被敌军抓住孔隙反击,败北归来,更是要遭殃。

这劳什子封若书,净会算计,可恶,太可恶了!

要说这霍邦做事一根筋也真是,满脑子只记恨了封若书,全然忘了,他可以前三日无所作为,时日一过再大举进攻,到时候拿下红赛城不说,封若书还没有完成军令状上的承诺。本是两全其美,他却一心想着

要老子听你的可以,但要是三日攻不下来,有你好看!

..........好看的分割线............

猴哥,军师他们打仗去了,你怎么不去啊?

安戈捧着大馒头津津有味地啃。

方羿见他嘴唇起了皮,推测这人吃馒头估计很干,于是给自己倒水的同时,顺带也给了他一碗。

军师和先锋将都走了,屯军大营需要留个人把持大局。

安戈和着水将馒头咽下,这样啊......

何况,霍邦他们只带了一万兵马,剩下的三十九万人在漠阳坐镇,霍邦若兵败红赛,也可退至漠阳,待养精蓄锐后再次进攻。如此,我军便进可攻,退可守。

安戈从前没见识过沙场,里面的很多兵法他都不明白,每每见方羿与封若书他们讨论得激烈,他却只能在旁边倒倒茶水,这让他......多少有些挫败。

笨拙地挠挠头,讪笑:嘿嘿......什么攻啊守的,我都不怎么明白......

方羿从他的眼神里多少读了一点东西,读出来之后,他自己反倒有些讶异这小夜叉,也有自卑的时候?

这是你第一次随军?

对啊。以前在未国,都是在小地方生存,哪见过这么大的阵仗?

他经历过最凶残的对抗,大约就是第一次代嫁,大闹徐重德府宅的那回了。

方羿徐徐道:其实,你应该对战争不陌生。

这话说得安戈一愣,自然询问了缘由。

方羿接着道:从前,两个人起冲突,甲要乙的一样东西,乙不给,两人打了起来,这便是最初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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