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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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是不是这样的,你别担心我,我现在就回去睡到下午五点,再起来吃饭,好不好。”

藜麦瞬间心里五味成杂,眼眶发涩,多少言语都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最终只能吸下鼻子,“你管我愿意坐在哪儿等呢,这么大的县城,难不成还没有我去的地儿么。”

秦封认真的看着他,目光深沉专注,嘴角微微上扬着,看着他眼角微红的样子,能甜到心里去,“有的。”

他轻声开口说道,语气柔软到有些吓人,“县城这么大,能去的地方很多,可是我知道,你最想去的,是我身边,所以你来了,所以我在这等你。

麦子,你知道我现在有多高兴么。”

说完拉着藜麦的手,放到自己胸口,笑眼睛开始发光,“你摸摸我的心跳得有多快!”

他突然压低了声音,凑到藜麦跟前,小声跟藜麦说话,“我现在一点都不困,特别的兴奋,浑身都在亢奋着,就想跟你做点什么。”

藜麦低着头看他,看着他亮晶晶的双眼,和因为兴奋翘起的嘴角,手掌下面能清晰无比的感觉到旁边这人心脏在跳动。

沉重又有力、缓慢却又蓬勃。

因着他,跳动的有些乱了节奏,跟着心脏搏动的,还有他身上那有些硬邦邦的肌肉。

温热的捂在衣服里面,可藜麦却觉得自己手接触到的这块,炽热到有些烫手。

“好啊。”

藜麦轻声说了句。

秦封愣住了,扬起的唇角猛然僵住,脸上眼里都是错愕,仿佛自己听错了什么,“麦子,你说什么……”

抓着藜麦的手指都在微微颤抖着收紧,他有些激动又有些不敢相信的重复了一遍,“你刚刚,说了什么!?”

藜麦把自己收抽了回来,认真的看着他,“我说,好啊,正好我也想,跟你做点什么。走吧。”

说着转身往他们住的房间里走过去,秦封都分不清楚自己该惊喜还是该觉得惊吓,赶紧从沙发上蹦起来追了过去。

磕磕碰碰的问道,“不是,你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你不是说……”

藜麦已经在门口站住,朝他伸手,“门卡。”

秦封从包里拿出门卡打开门,还想问他,“麦子……”

被藜麦拽进房间里,反手关上门,把人摁到门上,“你闭嘴行吗。”

说完直接就亲了上去。

秦封有点儿懵,他是真懵,他跟藜麦在一块儿很多年,说是曾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都能说的上。

可哪怕他们关系最好最和谐的时候,藜麦也很少主动亲他,更别提主动提跟他做些其他事儿。

毕竟他两性格就是这样,他太具有攻击性,恰好藜麦性子又特别温和,所以他们的关系都是他占主导地位。

——当然这仅仅是指他们在某些运动上面的关系。

所以藜麦这么主动的亲吻他,就让他有瞬间怔愣,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并且在感受到藜麦温软细腻的唇瓣紧贴着他的,微张着薄唇,极度很轻的舔舐啃咬着他的嘴角,舌尖的时候。

诚实又直接的起了反应。

没有丝毫犹豫的把人拖上了床。

第60章消息

秦封这一觉睡的真舒服,到晚上六点过,天色渐暗,才被饿醒,醒过来就看见藜麦枕着他胳膊睡的正香,眉目舒展,格外安宁。

身上温度还有些偏低,看着就是好全了。

他也不着急起床,就那么躺着,安静的看着藜麦。

偏偏肚子不争气,“咕噜噜”的叫唤着,便略微动了下胳膊去拿旁边放着的手机,他这一动,藜麦久醒了,睡眼朦胧的问他,“几点了。”

秦封刚够着手机解完锁,看着时间,“七点,饿了吗,起来吃点东西再接着睡吧。”

藜麦都有些睡迷糊了,揉了揉眼睛,“又晚上了?”

才看到自己脑袋枕在秦封胳膊上,慢慢悠悠的撑着坐起来,拿手指替他捏胳膊上硬邦邦的肌肉,“手酸么。”

秦封摇摇头,“你这点小重量,还不如健身房里的设备呢,没事儿,收拾收拾去吃饭吧。”

藜麦才不信他说的不酸,就算枕头软的,可那胳膊半天时间不动弹也难受的很,手指头用上点力气替他捏了许久,才放他去穿衣服。

自己也溜下床往身上套衣服,他们睡觉前都洗过澡睡的,这会儿直接穿也不影响,边穿着衣服边问他,“想吃什么。”

秦封坐在床边,低头拿着手机回消息,听见他问,略微想了下,“要不去吃上次的的羊肉锅子?我上次看你还挺喜欢吃他家白萝卜的,大冬天吃也不怕上火。”

说完又低头去回信息去,藜麦把自己衣服套上,看他还在专心看着手机上的消息,就先去卫生间刷牙洗漱。

镜子里照着他的影像,嘴角靠近下颚处被咬破了皮,他有些好笑的戳了戳伤口,洗完脸,在空间里翻翻捡捡找了张创口贴贴上。

看着又不太像,干脆在脸上也贴了张,这样看着就像是跟人打架打出来的伤,虽然有些引人注目,好歹比就那么光着出去强些。

对着镜子整理好衣服,出去见秦封还坐那看消息,眉头微微皱着,带着些明显的不悦神色。

便走过去往,“怎么了,公司那边遇到什么难事儿了?”

他们上辈子最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做的是小饰品的生意,就是做些手工编织的手链、围巾、发卡、中国结之类的。

那会儿他们接触的行业太少,就秦封跟着他大姐接触过原材料供货商,自己单干之后自然也选这行,不过单独走批发利索太薄。

不得不另谋出路,藜麦手巧,加上右手使不上劲儿,也干不得重活儿,就去学那些小玩意儿的做法。

最开始就是他在家织围巾编手链,秦封出去卖,秦封这人天生会做生意,总能卖出好价格来。

况且他又聪明,经常能想出些新花样来,生意算是越来越好,到后期藜麦编的根本跟不上需求。

秦封就想着把规模扩大,他们租了一套房子,前面用来做铺面买东西,后面就招人做成小作坊。

也算是利润可观,规模最大的时候除了他们店铺卖的,还有人到他们那儿拿货出去卖。

那会儿藜麦就开始琢磨着,小打小闹的话自己做做也就好了,可想把这些东西做好做大。

那肯定是需要自己的品牌,做出品质来的,他甚至都跟秦封商量好要去学设计,想自己创新做品牌。

可惜好景不长,也是他们那会儿年轻,只知道赚钱了高兴,还不知道周围有多少人羡慕眼红他们生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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