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因病娇避趋之》TXT全集下载_2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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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明俊颤巍巍地跪在地上望着地砖,忽然哀恸地哭泣起来:“怎么会……我不是吩咐过皇帝,宫中禁止明镜吗……”

越是如此,他却越死死盯着碧玉砖石上自己的形貌,疯癫地笑了起来:“公子我年方二十八,本生的一貌堂堂,风流玉树,为何你这妖邪之镜,要将我照成此番模样!”

说罢他只用拳锤一击,眼前那块玉砖就碎成了细末,随之奸笑起来:“血树就要养成了,我的锦瑟华年,就要回来了……”

何府。

月色下,皎皎站在后院里,盯着那些新栽的红花楹,已漠然站了许久。

管家常发小心试探着走上前来,他却迟迟不肯开口。

皎皎未转身,却先发话了:“沈寒如何了?”

常发这才松了一口气:“大人,沈公子仍不吃饭,也不肯沐浴,只躺在榻上,也不闭眼,就直愣愣地瞅着上方的锦帐。”

皎皎也不着急:“无妨,有些事情,他需要些时间才能接受。”

常发抹着汗,忙找话接茬儿,他指了指红花楹:“大人,这花怕不是底头的小厮买假了,哪有挂了骨朵儿数月还不开花的树……”

皎皎唇边轻笑,面上尤冷,心道这年代又没有塑料花,何故能买到假的。

“大人,您名下的田庄里,也都种下了那‘红薯’,听庄子里的佃户说,长势甚好。”

皎皎点了点头,但她眼下也不关心什么红薯不红薯的了,煮红薯来吃并不着急。

想到煮红薯,皎皎忽然想到这谐音极像祝红书:“对了常发,祝红书哪里去了,几日都不见她?”

常发讪讪笑道:“大人不见,我却常见,她日日都在偏院的井沿旁磨她那把杀猪刀。”

说起杀猪刀,皎皎这才笑了,她命常发先下去,自己要去看看祝红书。

来到偏院井沿旁,果然看见月色下,祝红书在哧哧磨着刀。

皎皎忆起了当年她也是在此处,一腔热血地磨着寒光照铁衣,只是如今二代铁衣,也早已在沈寒入平陵山之前,赠予沈寒了。

皎皎还未说话,却看见祝红书一把大刀早已哧溜溜地朝她飞了过来,只绕了她脖子一圈,又回到了祝红书手里。

皎皎气定神闲,又稳步朝着祝红书走去:“不错,这刀法,可谓入神了。”

祝红书抬起头来,仍是那副玉面傀儡的神态,那张脸在月色下尤显的惨白。

她朝着皎皎抱了一拳:“大人。”

皎皎忽然面色神秘起来,她望着祝红书,脑海中“嗡”地一声,浮现了一个念头:“红书,你总说你是我的人……”

“不错,祝红书是大人的人,守护大人,至死方休。”

“那,你可否替本官暗杀一人……”

皎皎说完此话,心跳加速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做出如此决定,只是她如今已别无他法了。

“得令。”

谁知祝红书答应之后,仍是那副死人脸,她将大刀抗在肩头,身上缈缈红衣随着夜半的阴风舞动着。

“对了大人,巧了,你要杀的人,便是我要杀的人。”

皎皎心头一沉:“你知道我要你杀谁?”

祝红书音色阴沉起来:“祝明俊,是我哥。”

说罢祝红书踏地而起,一身红影决然站上了院墙上:“大人,你若想知道真相,就去城南城隍庙找绿鱼仙人。只是,真相绝非真情真理,大人,后会有期。”

祝红书身影一闪,消失在了夜色中。

“绿鱼仙人?等等,祝红书的亲哥,是国师祝明俊?她又为何要杀她哥?”

忽然此刻天空电闪雷鸣,凄凄苦雨漫天飘洒下来,皎皎忙躲回了寝房。

她刚想喊一声沈寒,谁知此时床榻上已然空空如也,锦被上,沈寒留下了一封信:

姐姐,思虑良久,原谅寒儿不辞而别。如今江山危矣,寒儿手下有志士千万,自当执守国门,身委社稷。

皎皎翻了一页,又见:

待平安都重归清明和乐之日,便是我归来迎娶姐姐之时。

放下信纸,皎皎却是一半欣慰,一半忧心,她余光却瞥见那信的反面还有一行小字:

嘿,姐姐放心,我可不能死。寒儿若死了,天地将为之变色,青史将为之改辙。乖乖等我回来,不许变,拉勾勾。

皎皎看到这里,噗嗤一笑,臭小子,还是那样儿。

夜阑雨骤,皎皎辗转反侧了一夜未睡。除却那尽忠职守的老苍皮,各个都要离自己而去了。

她只恨自己空为朝臣,却无计可施,一气之下披起衣衫,来到实验室倒腾了一整晚。

“一硝二磺三木炭。何夕啊何夕,你在就好了……”

此刻城郊的灞河酒馆里,金何夕正独守空枕,赵星川也留了一封信,别她而去了。

她也是在此夜风雨中,辗转无眠,因此她穿好了衣衫,走出门去。

金何夕沿着灞河弥弥地走着,任由冷雨吹打着她娇嫩细腻的肌肤,她心中不知做悲还是转喜,只觉得有些难受心慌。

即便赵星川说心里有她,她却仍是满心忐忑不安。

那日与赵星川在密林里相伴站着的红衣女子,难不成是他的新相好?

金何夕一面想着,一面漫无目的地随处游荡。姑且算赵星川是喜欢她的,可如今同心而离居,甚是难熬。

她在深夜风雨中游荡了半个时辰,却发现自己找不到归去的路了,一时慌乱,金何夕摸进了道旁一个燃着暖光的小客栈里。

“离尘阁?”

金何夕看着眼前那店家老头,只犹疑这“离尘阁”为何搬到了此处。

她记得在此阁中睡上一觉,便能得见心爱之人,想到此处,金何夕眼中闪起欣慰的神光。

“店家,快快给我一间上房。”

那老店家却拄着锡杖,长叹了一口气:“姑娘,此日不行,你明日再来吧。”

“为何不行!”金何夕急躁起来:“我有钱,也可以多付三倍。”

老者捋了捋长长的白须:“不是钱的问题,今日店中有事要忙,老夫闲不开。”

金何夕温柔地说道:“老店家有何事,我要帮您,这样更快些。”

老人伸出枯朽的手臂,遥指着二楼的一处破陋的房门道:

“那个叫吴晴晴的女客,在我这住了许久,不肯离开梦境,如今她已经油尽灯枯,今夜骤雨来临之前,就有了将死之兆。”

金何夕心中果然回忆起这么个人来,初次和皎皎几人来到离尘阁时,就是这个吴晴晴,睡在阁中不愿意走,想是贪恋梦中情人,宁愿长睡不醒吧。

老人苦笑道:“待她死了,你协同老夫葬了她吧。”

何夕点点头,来到二楼,透过破碎的门纸,他看见里面吴晴晴躺在榻上,还未死就已经散发着死人腐烂的气味了。

她口中仍不断呓语着:“公子啊……金公子……你不是说,晴晴名字最好听了吗……”

作者:信息量有点大……

总之,山雨欲来风满楼。

第66章道是无情还有情

晚间骤雨不曾停过。

因那叫做吴晴晴的女子,实在是难见要断气的征兆,老店家见夜深了,也应允金何夕去一间房歇觉了。

金何夕来到天字三号房,她也不顾那破窗陋床,只枕着风雨寻梦去了。

果然,这一梦便梦见了赵星川。那傻小子,在梦里也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市井模样,哪里看的出曾是帝王家的贵胄。

可金何夕心里明知道,这幅破落户儿模样,是赵星川装的,所有的花月美好人团圆,不过是他给金何夕演的一场戏。

可金何夕不愿醒来,她只有在这梦中,才能见到自己想见到的赵星川的样子。

凄风苦雨连番将她吹醒,她又决然再次入梦,几次三番后,终于被那店家叫醒了。

那店家站在漆黑的门外,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便远远地喊道:“这位姑娘,当心苦陷离情,不能自拔,这是最耗人肌体的。”

金何夕侧卧在榻上,只懒懒道:“多谢店家提醒。”

她转头却又睡去了,因为只有在梦中,她才能笃定,赵星川对她别无二心,相比之下,所谓尘俗□□,根本不屑一顾。

夜阑风骤,不知断断续续醒了多少次,终于,金何夕再没有精力再耗费了。

她用残存的一丝理性,从床榻上挣扎了起来,披衣踩着绣鞋,跌跌撞撞地走出了门去。

果然,那店家仍拄着拐杖,站在天字一号间前,守候着那痴女吴晴晴。

“那女孩可还好?”金何夕神情有些颓靡。

老店家摇了摇头:“她早已水米不沾了,也已耗尽了毕生气血,无力回天了。”

见金何夕身上所着的衣衫,已全然被风雨打湿了,老店家便从储物间里找出了一身男装,和男子的风雅白纱帽,递与了金何夕。

金何夕接过那身男装,她心里恍如晴天霹雳一般,愣怔住了:这身衣服极像她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她初次去城里买的那一身,那时她还没有变作女儿身。

她在遇见老乞丐之前,还未变身,也没有碰见皎皎。在白耳族中日日四处闲逛时,都是男子装束。

回忆起往事,金何夕不禁唏嘘,却只淡然一笑,来到别间换上了那身男装。

出来后,金何夕也静静守候在天字一号间前,她为那痴恋美梦的女子无比揪心。

老店家却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站的久了,金何夕还以为他是尊老仙人的泥塑。

“店…店家。”金何夕温柔询问道:“吴晴晴难不成真的没有办法施救了吗,就任凭她死去不成?”

那老头这才动了动,捋了捋胡子,又缓缓摇着头:“如此人间情痴,本就无可救药了。

“咳咳。”就像老夫方才也劝解过你,但你也仍然贪恋旧梦,没有理会老夫。”

金何夕缓缓低下头,她有些羞愧,心里却理直气壮,觉得值得。

美梦里,她与赵星川不离不弃,相濡以沫,且执手偕老。一时间这醒来的世界,赵星川早已离去了,变得甚没趣味。

她只叹这老店家实在不解风情,自己开了这家玄而又玄的“情店”,却又屡屡劝解别人勿要多情,实在有些矛盾。

忽然,天字一号房里传来了一声惊呼,金何夕从门上的裂纸缝看去,吴晴晴竟然从床上起身了,她老朽枯干的身子,颤颤巍巍地从床上勉强挪下了地。

店家叹道:“一年来,她还是第一次肯下床。”

金何夕惊叹不已:“你是说,这女孩子只在此间虚耗了一年,就变成容颜枯槁的老太婆了?”

店家点点头,不做解释。

只听“吱呀”一声,那“女子”推开门走了出来,她身上穿着年轻女子的桃花织云锦,实在不趁她如今的面貌。

金何夕心中忐忑不已,却只暗暗念着佛,求上天垂怜这女子,叫她不要真的死去。

女子本是神情萎靡,可当她看见男装英冠的金何夕时,眼眸深处却燃起了希冀。

忽然,吴晴晴朝着金何夕扑身过去,金何夕躲闪不及,便被她死死抱住了。

“这……”金何夕慌了神,吴晴晴竟死死依偎在她的怀中。

“金公子……你果然回来找我了……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等的好苦……”说罢吴晴晴发出老妪的幽泣。

金何夕刷的一下脸色煞白了,怎么这女子苦苦痴恋的,竟然是他?

老店家拍了拍金何夕的肩膀道:“人间因果轮回,解铃还须系铃人呐。”

说罢那店家竟匆然离去了。

金何夕想破了脑袋,也没想清楚,她何时撩的这女子。

见金何夕满脸疑惑,吴晴晴颤动着她生满老斑的手,朝着金何夕的脸伸去,却又不敢摸上去。

她哽咽着:“金公子莫不是……忘了晴晴了?”

金何夕摸着后脑勺,可她如今早已不是“公子”了,“公子”时期的事情,她记不起许多了。

吴晴晴不甘心,她拽着金何夕的手就往那天字二号闯。

“金公子,你可否最后……为我一梦?”

金何夕点点头,这家店的规则就是,若二人都在店里入梦,且想着对方,就在梦中能见到对方。

吴晴晴走去一号间睡梦去了,金何夕才躺在床上,闭起了双眼。

果然,金何夕在梦中,回到了她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了。

那时的白耳族村子,还没遭到天花瘟疫的祸害,他刚来到此处,身上还穿着实验室的白大褂,被一众村民视为怪人。

金何夕也不惧别人如何说,他本是穿到一富户家的小儿子身上的,虽说形貌与那小公子一致,可身高却高出了不少,因此他的衣服,金何夕都不能穿。

他便来到城里裁定的一身华服,另外定制了一顶颇有魏晋风韵的白纱高帽,当他摇着折扇走在白耳村口时,那姿态实在是风流不羁。

回到村子里,金何夕第一个遇见的人,便是出门采买的官家小姐,吴晴晴。

他拉着晴晴便问:“姑娘,你看我穿着奇怪吗?”

吴晴晴眉目含羞,她从未遇见过如此率性的男子,只轻轻点点头。

金何夕却不依不饶:“哟,姑娘竟脸红了。好了好了,本公子这么穿是没问题了。”

吴晴晴听他如此这般说,更是涨红了脸,作势要逃,却又被金何夕一把拉住了。

“姑娘叫什么名字?”金何夕随口一问。

“吴晴晴。”

金何夕将折扇一拍手:“好名字,实在是妙。若是叫吴晴,反倒听起来像‘无情’,你却比‘无情’多了一个‘情’,那就是有情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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