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虽然说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但秦笙还是感受到了温暖和不可言说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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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笙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阮蛰不在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
秦笙迷迷糊糊的爬起来,发现自己的床单被换了,睡衣也被换了。
锁骨上下全是昨晚留下的痕迹,好在脖子还是干净的。秦笙没敢脱|裤子看,因为他那知道那里一定惨不忍睹,只不过是被清洗干净罢了。
那块没吃完的小蛋糕还在桌子上摆着,秦笙揉了揉眼睛,还在寻思怎么不帮他扔掉的时候,忽然看到了蛋糕上缺掉的一个角。
那是两根手指的形状,奶油好像被抠走了似得。
用在了哪里。
当秦笙意识到那是怎么留下的时候,脸刷的就红了。
他突然明白了阮蛰为什么都有时间替他洗澡换床单,却没时间帮他扔掉一个难吃的生日蛋糕。
这人就是为了留下这两个手指印子,好提醒他昨晚发生的事。
…他们俩做了。
秦笙羞的不行,不敢再去回忆,正准备掀开被子下床,无意间瞧见了床头柜上的纸袋。
他想起来,那是昨晚阮蛰来的时候带过来的。
没有拿走,应该是送给他的吧。
生日礼物。
三年来第一个生日礼物,秦笙的鼻头忽然酸了酸。
纸袋上没有logo,但看盒子像是个饰品,秦笙把东西拿出来的时候,掉出来一张卡片。
上面用很好看的钢笔字写着:小屁孩,生日快乐。
…小屁孩。
秦笙的额头上出现三道十分明显的黑线。
…十八岁的…小屁孩…
你这个称呼还真是…让人开心不起来。
不过想想也是,阮蛰比他大了六七岁,这么算起来对方上大学的时候,秦笙小学才刚毕业。
可怕的年龄差。
秦笙把卡片放在一边,伸手把盒子打开了。
那是一块机械表。
表盘是墨绿色的,上面写着一排英文,应该是这块表的牌子。
秦笙记得这块表,阮蛰也有一块,他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很喜欢。
很少有机械表会用墨绿色做底盘,虽然秦笙不太懂品牌,但是这个样式他一眼就看中了。
阮蛰怎么会知道他喜欢这块表?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注意到自己了?
秦笙有些开心,他把手表拿出来,表带里面刻了两个英文字母“QS”——秦笙。
是他名字的缩写。
不是阮蛰的那一块,是特地为他定做的。
情侣款。
秦笙心里一暖,他迫不及待的把手表带在手腕上,有点商务和他这个年龄不太匹配,可这种被人记在心上宠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他高兴的穿了衣服出了门,想要第一时间让阮蛰看到自己带这块手表的样子。
他敲了敲阮蛰的房门,秦笙没多想的就推门进去了,但里面没人。
哦,也对。
秦笙想起来现在已经是中午了,阮蛰肯定早就上班去了,于是打算回房间拿手机跟他炫耀一下。
谁知刚一回头,就看到阮意一脸怒火的站在门口。
“谁让你进来的?!这是我哥的房间!”阮意本就不喜欢秦笙,不管他做什么,都会觉得恶心,可是现在秦笙竟然敢随便进阮蛰的房间!
太不拿自己当外人了!
如阮意讨厌自己一般,秦笙也对这个傻|逼深恶痛绝。
如果可以,他真是一句话也不想跟阮意说,但迫于一个屋檐下,总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秦笙也只好忍着说,“有事找你哥,他不在就算了。”
秦笙说着就要往外走,阮意本想找茬的,谁知不经意看到了秦笙的手腕。
“等一下。”他直接挡住了秦笙的去路,没等秦笙不耐烦的看向他,就强硬的扯过少年的手腕。
阮意气的眼睛都瞪圆了,他大声说,“好啊秦笙,我们家好吃好喝的养你供你上学,你竟然偷我哥的东西!”
“什么?”秦笙愣了一下,不过他很快明白了阮意的意思,对方是怀疑自己偷了阮蛰的表。
秦笙强硬的把手腕抽了出来,背在身后,“你看错了,这是我的。”
“你的?”阮意嘲笑的看着他,“你哪有钱买绿水鬼?说谎也得有个底线好吧!”
绿…什么?
秦笙一脸懵。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是这块表的另一个名字。
阮意看着他这样子,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以为秦笙是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于是一边把手机掏了出来报警,一边说道,“没想到我们家出了个家贼,这次谁也救不了你,等着坐牢吧!我看你还怎么考大学,哈哈哈。”
这话一出,少年的脸色就变了。
秦笙成绩好,阮意一直嫉妒他,平时在学校各种刁难秦笙不让他学习,可少年还是次次年级第一。
阮意气死了,开始在学校组织校园暴力他。
各种流言蜚语满天飞,其中传的最多的,就是秦笙的妈妈是小三。
秦笙跟他打过架,也吵过架,可最终的结果都是……无条件挨骂。
阮父不管阮意说什么,都觉得是对的,而且他似乎也不是很想养秦笙。
没错,他一点都不想养。初恋和别的男人生的孩子,心里自然有怨恨和不爽,就算当初是和平分手,也有种被绿的感觉。
秦笙早就该想到,他母亲临终那会儿,阮父说的话,不过是走个过场。
风气一旦定了,秦笙也就认命了。本想着忍到高考结束,考上了大学他就能彻底离开这个“家”。
可是如今阮意要妨碍他考大学,这么多年的委屈一下烧起来,秦笙当时就火了。
他一把夺过阮意的手机在墙角摔了个粉碎!
“我没偷东西!这是你哥送给我的!”秦笙说。
阮意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他看着地上被摔的粉碎的手机,气的脸色通红。
“我哥怎么会送给你,你这个小三生的野种,还敢摔我手机,我他妈弄死你!”阮意说着就劈头盖脸的打了过来。
两人很快扭打在一起,动静太大惊动了楼下的保姆。
秦笙也气急了,抡起拳头就砸在了阮意的腹部。
一下比一下狠!
阮意吃了第一拳后,脸色就不太对劲,可秦笙没注意,接着就是第二拳。
等保姆从楼下跑上来的时候,阮意先是踉跄了一下,紧接着捂住腹部,“哇”的一声吐了一口血,然后仰面倒在了地毯上。
秦笙瞬间愣住了。
保姆的叫喊声刺痛了耳膜。
秦笙终于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了,他僵硬的站在原地,看着阮意痛苦的蜷缩成一团,最后无力的闭上了眼睛。
阮父经常说阮意身体不好,可秦笙却从不知道他有什么病。
原来……阮意是个单肾儿。
怪不得全家都很宠着他,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哪怕是再无理的要求,包括阮蛰在内,都随他。
所以当初阮意说让秦笙陪他上高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
他身体不好,阮母走之前,特地嘱咐阮父和阮蛰,一定要好好对待他。这就造成了阮父纵容溺爱,阮蛰视若无睹,以及…秦笙那段被校园霸凌的少年时光。
阮意被送去了医院,秦笙永远记得阮父看自己的眼神。
好像恨不得掐死他。
至于阮蛰…他没有骂秦笙,可是在听说阮意出事的时候,脸色也是百年难遇的难看。
毕竟是亲弟弟,秦笙也理解他,所以从那之后,秦笙再也不反抗了。
能躲就躲,就算阮意欺负他,他也只能受着。
不是怕这傻逼死,而是秦笙不想阮意耽误自己。
高考是他唯一的出路,只要上了大学,一切就都结束了。
秦笙也是那个时候才明白一个道理,在这种家庭,锋芒毕露只会带来无边无尽的灾难。
还不如做个弱小又委曲求全的人。
最起码…日子可以好过些。
秦笙要的不多,但他要的,阮蛰给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阮蛰:冒昧问一句,评论区说我直球,直球是什么意思?【逼王的疑惑】
阮蛰:还有,闷骚又是什么意思?
秦笙:……
第128章秦笙&阮蛰(三)
阮意因为阮蛰给秦笙转学的事炸了锅,哭着喊着要阮父把秦笙转回来。
但介于上次秦笙把阮意打住院了,阮父倒觉得给秦笙转学是个正确的决定,正好他还住校,平时不用回来,眼不见心不烦。
一转眼,秦笙跟阮蛰同居已经快一个月了。
秦笙开门进去的时候,阮蛰正在厨房做饭。
秦笙把钥匙放在玄关处,换了拖鞋走过去。
厨房里氤氲着水汽,锅子里不知道在煮着什么,蒸汽把锅盖顶了起来。
阮蛰围着围裙在案板上切土豆丝,他的刀工已经进步了很多,再也不是最一开始秦笙说想吃土豆丝结果端上来一盘土豆条的人了。
秦笙倚着门看了他一会儿,心绪难平。
他从来没想过阮蛰这样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业界精英,或者说一个从不会照顾人的富二代,竟然为了自己能吃的好一点,去学习做饭。
他们俩没有请保姆,阮蛰以前有一个阿姨,每周过来两次打扫卫生,但秦笙来了后就辞退了。
因为关系特殊,避免人多嘴杂,而且他们俩在家里总是腻歪在一起,阿姨过来也不方便,阮蛰就亲力亲为了。
阮蛰对他挺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蛰对自己是个什么想法。
喜欢么?好像也不尽然,感觉比起喜欢,阮蛰更喜欢和他上|床。
阮蛰几乎每天都要弄他一次,有时候很快,二十分钟就能结束,但有时候则会通宵达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远都是新叠旧,好在都在锁骨下,也就随他去了。
…喜欢。
自生日那天后,秦笙就没有问过他“喜不喜欢”这个问题,因为秦笙无所谓。
他只是想平静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蛰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帮自己过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转学,比如搬出来住,比如远离阮意那个绝世大傻逼……虽然这些都是阮蛰主动并自愿的,但秦笙确实一定程度上,逃离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离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对自己的定义很简单——一个干净的床伴。
可能阮蛰就是喜欢他年纪小又乖巧,没有外边那些社会上的人那么多花花肠子吧。
注意到身后有人,阮蛰回头看了他一眼,平静的问,“回来了。”
永远是这么淡如水,阮蛰总是端着,不管干什么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其实秦笙挺不喜欢他端着的,但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逢场作戏,秦笙并不要求他对自己敞开心扉。
“嗯。”秦笙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今天吃什么?”
“炒土豆丝,炖肘子,还有个豆腐。”阮蛰简单的把菜名报了一遍,然后把秦笙搂在怀里,和他接了一个浅浅的吻。
秦笙身上很软,腰也细,阮蛰一手就能搂过来。
这小孩跟毒药一样,叫阮蛰上瘾。
洗完澡出来,秦笙看到床上摆着几个袋子。都是些名牌,不出意外的话,全是阮蛰给他买的。
阮蛰真的很喜欢给他买东西,好像真的把他当做一个床伴在养,企图用这些名贵的东西来维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但是……少年根本不想要。
秦笙深吸一口气,他走过去在床上坐下来,然后随便打开了一个。
是某个品牌的经典手环,形状是个钉子,之前他也送过自己另一款,售价要三万,秦笙一次也没戴过。
他把东西原封不动的放回去,又打开另一个纸袋,是件牛仔外套。
这件倒是挺和秦笙的胃口,只不过一想到是当做“床伴”送的礼物,秦笙瞬间就不想要了。
“喜欢吗?”就在这时,阮蛰从隔壁房间走了进来,他听到浴室门开的声音,知道秦笙洗完了,也看到了礼物,这才放下手头的工作走了进来。
秦笙不能表现出不喜欢,所以很虚伪的勾了下唇,看着那件牛仔外套说,“喜欢呀,这么贵当然喜欢了。”
阮蛰眸子沉了下,他顿了顿,走过去拉住秦笙的手,叫他跨坐在自己腿上,然后去啄他的唇。
两个人玩了一会儿,阮蛰这才捏着他的腰说,“你不喜欢。”
秦笙愣了下,没敢抬眼看他,而是看了一眼那一床的礼物,心虚的说,“我很喜欢呀,真的挺喜……唔!”
阮蛰在他臀上不轻不重的拍了一下,作为说谎的惩戒。
“不喜欢为什么不说?怕我生气么?”阮蛰迫使他和自己对视,好像非得叫秦笙承认似得。
秦笙沉默片刻,默默点了下头。
是的,不喜欢,非常不喜欢。
而且……也怕你生气。
阮蛰面无表情,片刻,凑过去在秦笙下巴上咬了一口,“我不是我爸,也不是阮意,我不会欺负你,你也不用害怕我,甚至违心的来取悦我。”他顿了顿,“我只想对你好。”
阮蛰不知道秦笙喜欢什么,他也从不向自己开口,所以阮蛰只能把看到的都买回来,想着总有一样合秦笙胃口。
“我第一次谈恋爱,很多都不懂。”
秦笙抬头看向他,听阮蛰继续道,“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想要什么,想表达什么。秦笙,别让我猜。”
这个小孩看起来年纪挺小的,但是心思缜密的很。阮蛰看不透他,只知道他学习很好也很聪明,之前喜欢他也是因为秦笙面对阮意那股不服输的拧劲儿,可是现在……他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委曲求全的人。
身上总是写着四个大字:寄人篱下。
阮蛰知道为什么,可他不喜欢秦笙这样。
好像取悦自己似的。
他在跟他演戏。
秦笙被拆穿了心事,有些慌乱,不过阮蛰说这是他第一次谈恋爱,倒是让秦笙心动了一下。
“你说跟我谈恋爱,是认真的吗?”秦笙问。
“嗯,认真的。”阮蛰看着他,“你还想确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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