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他们一起把所有饺子放进蒸箱里,相视一笑。
外面没有下雪,弥望是灰沉沉的一片。但是家里的高墙角上已经挂满了红绿白色的纸板星星,屋子一尘不染,连沙发罩都被沈霁青换了个新的,呈现出干净的蓝白格子图案。结实明亮的玻璃窗把窗外的冷气统统隔离在外,而屋内的三个人已经围坐在了桌前,在“圣诞老人进城来”的背景音乐下吃热腾腾而香气四溢的肉菜蒸饺。
当然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程姜觉得这样就很幸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卷3完。
在前两卷的低潮后,我们终于迎来了第一个小高潮,到这里基本落幕了。
卷4会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霁青。关于他的童年碎片,以及两个人捅破窗户纸的情感线发展。
顺便一提,你们回去可以考一考朋友们“Fiddler'sNeck”是什么意思(笑)
DON'TRESCUEME(不要救我),敬请期待。
☆、chapter69
程姜很少进行英翻中的尝试,因为中文比英文差了不止一星半点。然而随着他在中国生活时间越来越长,加上他又自己磕磕绊绊地写了一篇中文小说,语言水平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
他的练笔翻译进行得很顺利:在拿到小说的随后一周里,他已经完成了前两章的译文。
翻译之前,程姜先阅读了两遍原版小说。
《Fiddler’sneck》英文版本的全文有十六章,总计约十一万字。即使英文翻译成中文的字数会有相应的增长,最后大概也是薄薄的一小本。沈霁青手里的版本是2004年印刷的,书不过手掌大小,即使内页有三厘米的页边距,厚度也只是程姜的一根手指。
页边距上有沈霁青手写的笔记和注解,字迹凌乱,不仔细看是分辨不出来写着什么的。
大概这时候沈霁青还没有练成他成年后四四方方的标准印刷字体。
程姜喜欢一边翻译,一边不断翻到前面看过的内容去回顾情节细节和细看沈霁青写的东西。辨认字迹有点费时间,但如此还是令他觉得能够或多或少地窥视到沈霁青的少年时代。
沈霁青应该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边角都翻得卷了起来。
沈霁青用好几种不同颜色的笔写字,光是蓝色就有深、中、浅三种。在前几章里,每次看见“Fiddler’sneck”这个词组,他都要用不同颜色写上好几个问号,直到小说中部才以一个叹号结束。
书里身上带有琴吻的人物共有三个,分别是男女主角和一个只活在两人回忆里的小配角。
配角名叫赛恩(Cyan),存在感无足轻重,却对情节总是能产生一点小影响,算是一个鸡肋式的人物。然而沈霁青却似乎非常喜欢这个出场次数屈指可数的角色,每逢它出现,定会在旁边的空白处画一个小火柴人来还原场景,重点还抓得非常准。
尽管是在英文原版小说上,沈霁青的笔记中英混杂。大部分的评论都无关情节,反而是评论作者的语言和形式本身。只有在他最喜欢的小配角出现的时候,他才会把重点转到情节中,标记两笔小配角的人物形象。
沈霁青对Cyan有超乎正常的热情,尽管好几处他都把人物的名字错拼成了“Cryan”.
他通过小说中透露的只字片语勾勒Cyan的长相(因为是“勾勒”,所以没有用简笔画而是用了怎么看怎么难看的线条,竟然和沈霁青自己还有点神似);揣测Cyan的个人怪癖与爱好;甚至还给他编了一个人物形象更加笼统的初恋。
在男女主角的回忆中,Cyan在高中毕业前夕去世,但至于去世的原因只字未提。而沈霁青却对他的家庭环境、校园环境、人际关系与性格形成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想象,最终用加粗字体表明了他的结论:
【此人用大提琴弦自杀而死】
结论只有这么一句话,旁边是一个淌血的大提琴涂鸦,程姜也不知道拿大提琴弦究竟是怎么个自尽法。
除了和文本相关的内容,书上还有一些和小说内容完全不相关的笔记,比如在小说封底前的一页,他用粗笔反复描画,写下了四行字母和一个数字:
CACBA
CAACB
DDABA
CBBCB/58
程姜起初还很有兴趣地研究了许久,以为是沈霁青以前记录下来的密码,甚至试着用各种方式破解过。直到最后问过了沈霁青本人,才有些遗憾地承认它们其实只是沈霁青在边看书边做选择题时的顺手涂鸦而已,并没有任何特殊意义。
事实上,沈霁青似乎非常喜欢在他自己收藏的小说上画画。
把《Fiddler’sneck》拿给程姜的时候,他第一次领程姜进了他的卧室。窗口的金盏菊仍然在摇摆枝叶,明黄色小盒子摆在床头,程姜很快认出是自己以前给他的。书架上面贴了一排小贴片,他数了数数量,只有十来张。
“剩下的都到哪里去了?”
沈霁青先顺手抽出来一本蓝色封皮的《所有明亮的地方》【注】,看了一眼,又接着拿下一本,笑嘻嘻地说:
“我很节省的,剩下来的还能用一阵子呢。”
他对程姜翻译小说的事情兴致很高,把书架上所有的外文小说都拿了下来。两个人只穿着袜子坐在书架前的水鸭色毛地毯上,强迫症似的把所有书一本本摆齐。沈霁青特地把它们分成了两部分:一边是已经有中文译本的,一边是还没有的。他像是给大人展示玩具的小孩一样一本本给程姜介绍,让他每一本都翻一下,告诉他可以随时取用。
程姜每一本都打开看了前言,又翻开浏览了内容。沈霁青在每本书里都至少留下了十几个画功不怎么样的小插画,用的是那种水很足的笔,落在图书特有的薄薄的黄纸上,全都渗开了。
沈霁青说:
“我小时候特别不愿意让别人到我的房间来,长大了又没有可以来的人了。你这次进来,也算是史无前例了吧?”
孩子上楼的时候习惯性地脚步放得尽可能的轻,这是一种小型挑战。
楼梯打过了蜡,令他每走一步都有一种自己是粘在蜘蛛网上的飞虫的错觉。琴盒有点重,加上他的裤子被熨得太挺了,他每走一步都觉得自己在发出巨响。
等他走到二楼走廊上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房间的门是合着的。
他上前一步,悄悄拧开了门,轻轻一推,白色的欧式门便平稳地向屋内的墙壁滑去。他用手拉住它,没让它撞在墙壁上,自己则向前一步,进了房间。
他静静地看着房间里的景象,下意识地伸出双手捂住了鼻子和嘴巴,把所有气息压回自己身体里。在这栋房子里的十几年来他习惯了沉默。什么都是错的,只有沉默是对的。
连沉默也是不对的。
他沉默着看背对着他站在自己房间里的女人,发现感觉自己的地方被侵占了。这是他的安全区域,是他在这所房子里唯一拥有的地方。他也许在感到愤怒,又也许只是在感到更深层次的恐惧,但不管怎样,这种异样的感觉让他随后的说话方式都虚张声势地尖利起来。
“你不该在我的房间里。”孩子终于开口,“我没让你进来。”
柳江茵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丝心虚,又有一丝不知从哪里来的底气。她在家里也抹着皮肤颜色的乳霜,涂粉红色口红,像是希望把自己锁在少女时代的模样。她那时候不老,也许还不到三十岁,就算到了也是刚刚出头,但她面上已经有了老态。
“我只是来收拾收拾。”女人的声音往回收了一收。
“我能自己收拾我的房间。”
“我知道,好孩子。”
“你还要再一次就这种事向他告状吗?”
“你怎么会这样想?”
“因为你什么都和他说。”孩子听见自己说,“你只想让他骂我。”或者利用他的权力和威严去做一些事情。学校有晚自习,时间不长,像他这样的走读生也要上,但柳江茵说不行,我一个人怎么待在家里?你怎么好意思让我一个人待在家里?她说到就做到。现在他一下课就在大家的目送下直接回家,他是他们眼里行走的笑柄。他和她说过,抗议过,但她一如既往的阴里阴气击溃了他。她觉得这样简直太好了。
“你怎么会这样想?这可不是我的错。”女人露出微笑,像是哄婴儿一样慈爱地说,眼神却很复杂。她一双眼睛好像没有生命的玻璃球,里面不知道有什么东西,但肯定没有微笑和慈爱。
“也不是我的。”孩子咬紧了牙关,几乎是恶毒地回答:“你无法生育并不是我的错。”
女人的脸色霎时变了,成一种铺满干粉一样的干涩苍白。她阴郁地看了他一眼,木着脸抬步就走,因为动作太快还把桌子上的几件东西带到了地上。孩子侧过身让她通过,听着她混乱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里,终于感觉到了一丝因暂时战胜了她而难以置信的喜悦,隐隐的还有一点微弱的内疚。
但是当他回过头去的时候,他顾不上回顾方才涌现的任何一种情绪了。
刚刚被拼命压制下来的生理本能上的恐惧全然复苏,因为掉在地上的是本来应该放在了桌子最边缘,柳江茵正在看的东西。他不用走近,只需要看见黑蓝色的封皮,就知道那是他的日记本。
而那个时候,孩子仍然有事无巨细地记日记的习惯。
沈霁青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房间里的景象已经完全变了。
书桌早就被他处理进了废品站,房间摆设成了更令他感到安全的样子,而他是一个成年人。他抬起眼,看见程姜正低着头把一本放得稍远的书拿起来,在这样近的距离下,他能够看见程姜睫毛在眼睑上投下小小的阴影。
他注视着程姜小心妥帖地翻看书页,忽然出声问:
“你这个新年有什么安排吗?”
程姜闻声抬起脸来,也许是因为阳光的原因,他的脸显得白极了。
“1号中午的时候和剧团里的成员有一个小聚会,”他想了想说,“庆祝一下第一场戏排完,其他时候就没有了。你呢?”
“我都没有。”沈霁青回答,“那到时候我下载几部家庭电影一起看,怎么样?”
程姜觉得这个主意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所有明亮的地方》,现实世界中真实存在的小说,作者詹妮弗·尼文。
感谢耐心的阅读,鞠躬~
☆、chapter70
梦梦_(:з」∠)_:那么确认了,1号下午十二点半有时间是吧?
程姜:确认了。
梦梦_(:з」∠)_:啊,那就好
要是有人不能来总觉得有点遗憾,毕竟是散伙饭嘛╯﹏╰
程姜:散伙饭?
梦梦_(:з」∠)_:是啊,就是叫庆功宴好听一点。
程姜:要解散了吗?
梦梦_(:з」∠)_:只是展望一下前景而已,不过也差不多了(_)
已经和我通报说要退出的有四个,还剩下一个栾羽。不过我看小姑娘这个性子也不像是能在这儿久待的人,充其量是璐璐买一送一进来的,璐璐一走她不一定还愿意留下
这么一合计,就剩下咱俩了。
你说咱们还能怎么样吧,演二人转吗?
程姜:你不打算再发展新成员吗?
梦梦_(:з」∠)_:我倒是想,但是没有了啊
算了
反正就是瞎闹一通,演过一场也算是值了
我觉得我们这次还是组织得挺好的,你说呢?
程姜:是的。
梦梦_(:з」∠)_:聚会见!⊙ω⊙
聚会选在市中心的一家很小但环境干净的火锅店。程姜提前查过了资料,知道方式大致是一群人围着一个烧着的锅从里面夹菜出来吃。
他查资料的时候顺便还浏览了一下英文的相关网站,惊奇地发现火锅算是中国的特色,很多曾在这里生活过的外国人在回国后往往都很想念它。
但是作为本地人,沈霁青却没吃过火锅。
“因为我吃不得辣。”他解释道,“不好扫别人的兴,所以从来没去过。”
他这么一说,程姜也紧张起来了,因为他也从来不碰辣的食物。
他给林穗梦发了信息,考虑请假不去了,但林穗梦说:
“这算什么,点个鸳鸯锅不就行了。再说你又不是唯一一个,栾羽也不吃辣,你们俩到时候就着清汤的那边吃就好了,很方便的。虽然你们吃清汤是会失去很多乐趣,但你该不会以为火锅全是辣的吧?”
程姜也不知道沈霁青对火锅口味的误解是从哪儿来的,但他及时把这个信息普及给了他。沈霁青听罢倒是很高兴,说既然火锅有清汤的,那以后有机会他们俩也可以一起去。
程姜想象了一下,心里很期待。
林穗梦选的店面是一个重庆那边发展过来的老字号,就是地方有点偏僻。虽然没有林穗梦家那么远,但走路去要四十分钟,坐交通工具又没有直达。
最后还是沈霁青开车送的他,临走前程姜核对了时间,和沈霁青约好大概两个小时后来接。
这是程姜自离开冷湾后第二次来“普通人去的饭厅”(第一次是他去考试时的那次)。店面里弥漫着他觉得也许是辣椒的刺鼻气味,呛得他连连咳嗽,最后只得在前往座位的一路上都拿围巾(就是那条蓝色马海毛的)捂着鼻子。
所有大桌都被木屏风式的隔栏隔开了,看着有点像一个个迷你小包间。
点菜的主力是林穗梦和尤璐璐,她们两个唇枪舌战了半个小时才定下来菜单,在锅子抬上来之前又排成一队去舀蘸料。每人先舀一勺不知道是芝麻酱还是花生酱的东西,然后大家就开始各自往碗里舀各种辣椒调料。
程姜对这些敬而远之,只试探性地加了一点耗油和花生碎。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