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2)

穿成白月光[穿书] 罄靥 2281 字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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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903();办完事儿自然就来找你了。倒是言孤,不好好在别院养伤跑出来做什么?

这个声音更是熟悉,听的花寻心里一颤。

感情差一步就跟这个冤家狭路相逢了。

府上太闷了,出来转转。不难听出,孟言孤的声音已经有了几分心虚的意思,哥,外面凉,我们快些回去罢。

然而花寻刚没舒口气,只听着孟哲的声音又一次响了起来,还没沉下去的心又一次提了起来。

方才我可是见着你在巷子里似乎和一个人拉拉扯扯

方才我瞧着巷子里有只白色的猫儿长得喜人,结果想去抱它的时候险些被挠,哪儿有什么人?孟言孤对此一口否认道。

是吗?

孟哲对此明显还是不信,但花寻心里已经暗暗舒了口气。

没想到这个孟言孤还真是个重情重义的。

真的!对了哥,这次回去的时候我想买只猫儿养着,你可别告诉爹。还有,这一次您拿到您要的那个东西了吗?

孟哲:没有。

花寻听到这儿也顾不上身体的异样,就差没原地表演给一蹦三尺高。

对方仗着我在尘世里不会伤及无辜横竖是个卑鄙小人,以后有的是机会。只可惜让那个择清仙君跑了。对了,我瞧着择清仙君,应是叫花寻来着,是往这座城的方向跑的,言孤可有遇见他?大概比我矮些,眉目清隽,容貌算得上出挑,背后背着长剑。

没见过。孟言孤依旧是一口咬定。

听着他们走远了,花寻悬着的心才算是彻底放了下来。

本是还担心孟言孤转眼二话不说就把他给卖了

花寻掂了掂方才孟言孤放在自己手边的那袋东西,的的确确是满满的一袋黄金,里面还有张字条贴心的提醒:知道择清仙君甚少沾染尘世,这些东西是尘世间购买物品的货币,别扔了。

虽然这贴心的服务有把人当智障的嫌疑,但花寻还是十分感激的,心想着当是那一把自己没拉错,万一以后还能靠这位主角小兄弟逆天改命也说不定。

然而花寻还没欣喜多久,又是一波骇人的触感袭了上来。

前两次只是衣服摩擦皮肤的触感难以言说,这一次比以往更甚。稍微一动,身上就能传来一阵轻痛。

不过虽然是轻痛,却也不仅仅只有痛觉这一种触感。

有了先前的经验,花寻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不过到底是念着此地不安全,还是强撑着出了这座城,爬到了运河边上,希望能用着先前的方法压制几分。

本以为到了冰冷的水里能缓解不少,结果不料因着这一次比以往来的更甚,到了水里只会放大刺痛的感觉,更别说起到压制的效果。

如果沈惊蛰在就好了。

这个念头不过是瞬间的恍惚,下一秒回过神来的时候,花寻不禁对自己方才萌生出来的想法有些后怕。

说来话长大哥我快死了。花寻爬上岸之后直接有气无力的倒在河边的杂草之中,您考不考虑帮我收个尸?

等了好一会儿花寻也没等到回应,估计对方是又睡着了或是怎么地,毕竟关键时候叫他叫不应也不是第一次,花寻已经适应了。

看来这一次是真的要自求多福了。

说真的,花寻觉得要是真以这种方式见阎王,那真是丢人丢到阎王面前了。

绝望之际花寻忽然想起来,青年男子说过,每逢这种时候,要么自己挺过去,要么靠药物抑制,或是找个人帮自己纾解也行

既然这本小说是在古代背景,想必青楼楚馆这种地方也算的上合法经营,而且绝对不会少了。

花寻想到这儿摸了摸方才孟言孤给他的那个沉甸甸的荷包。

花寻以前是个根正苗红的五好青年,这种事情从来就没沾过,也没想过沾过,毕竟一个是不合规矩,再一个便是染上病了哭都没地方哭,何必贪那一晌欢愉?

不过今非昔比今非昔比。

正当花寻打算着这件事儿的时候,方才还不做声的说来话长大哥忽然开口了,别想了,这种方式不可行。

花寻:

凡人女子,承受不住仙人精气,会弄出命案的。青年男子说这种话的时候依旧是保持着一本正经的语气,跟念经书似得,当时汲了谁的血,就找谁去,让他帮你。

花寻听到这儿脸色不禁又沉了几分,没有别的办法?

有。

花寻听到之后不禁两眼放光,一声大哥没喊出来,只听着对方又道:不过有是有,但告不告诉你是另一回事儿。

大哥,您行行好,给我一条生路罢。你说我好不容易从他身边跑了,现在再回去?回去之后难道还要说:嘿,兄弟,你的血借我用用,我病犯了!,依着沈惊蛰那个性子不打死我才怪。

其实就这么回去也不是不行,依着沈惊蛰的那个性子估计不会打死你,倒是有可能以其他方法去折磨你,原著上是这么写的。

青年男子的语调没什么起伏,以至于花寻根本没听出来这句话的不妥之处。

怎么写的?

其实如果不会被打死,花寻真的考虑怂不唧唧的回去一趟。

当孙子就当孙子,曾孙都行,总比忍受着此等折磨要好得多。

青年男子沉默了一会儿,尽量含蓄的解释道,其实也算不上折磨,但总归是得受着,死应该不会,但是欲/.死欲,咳,倒是可能。

花寻先生考不考虑了解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沈惊蛰:我替他考虑好了,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安排上吧。

花寻:

沈惊蛰:没事反正我们很快就要再见面了!

第24章

花寻虽然以前念书的时候国文学的不好,但这个词的意思还是能意会的,顿时脸先绿了大半。

对啊,那个时候花寻记得自己在办公室看过。

沈惊蛰那点儿见不得人的癖好着实是

本应当缠绵悱恻一刻千金的事情,到了沈惊蛰身上就堪比杀猪现场。其惨烈程度只会比杀猪更甚。

我我其实还能忍。

为了生命安全,花寻还是颤颤巍巍的道了一句。

是吗?原著里的花寻也是几次逃遁,最后实在是无法忍受,还是回去寻求沈惊蛰的帮助了。

那是作者把他写的有斯德哥尔摩候群症,我没有谢谢。

平心而论,沈惊蛰这个人怎么样?

花寻想了想,如实回答道,如若他抛开那些不伦不类的非分之想,挺愿意和他称兄道弟。人还蛮不错,到事儿也靠谱,性子也开朗。

那就好。青年男子听到这个答复之后,似乎是舒了口气,不过花寻先生如若是愿意自己忍着,忍忍也便过去了,只不过下个月大抵会更加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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