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爱豆的学渣妹妹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2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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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light:演奏的是什么曲子,你知道么?

曦: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李斯特第一协奏曲。

Twilight:李斯特第一协奏曲?

曦:嗯,而且貌似弹得蛮好的。

Twilight:不知道演奏者的水平如何,暂时不好判断……这样,你稍等一下,我找一个版本给你比较一下。

曦:好。

过了一会儿,沐霭发了一个视频连接过来。

程夫人起早了有些累,此时正在闭目养神。

程曦将耳机插上,打开视频静静聆听。

整首曲子4个乐章,程曦还没听完,已经到度假村门口了。

杨教授刚把车停下,就有两位民族风打扮的侍者上前来,一人去泊车,一人引着杨教授一家去前台核对预订信息。

五一黄金周,来度假村的人还不少。

杨教授正在办入住手续,又进来一家人。

这一家人进来,瞬间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程曦身边的一对小姐妹正悄悄议论。

“姐,快看,门口刚进来那一家,绝了!”

“男的帅女的美,好像明星诶。”

“你再往后看,他们身后那个花衬衫的男孩,看见没。”

“卧槽,这样的颜值,是人间真实存在的吗?”

“姐,咱们去要个电话?”

“不急不急,他父母还在,反正都来办入住了,这几天肯定还会遇到的。”

“哎,真的太帅了。”

……

程曦扭头去看,一位英俊潇洒的中年男士和妻子携手走了过来。

男士她不认识,但是他的妻子,虽然只见过一次,程曦却非常熟悉——

前两天两人还针对NewHorizon的五一特刊讨论过呢。

果然,跟在两人身后的,就是他们的儿子——沐霭了。

程曦没想到这样巧。

她和妈妈站得偏,前面又半挡着几个游客。

沐霭没瞧见她。

不疾不徐地跟着进来后,就懒懒散散站到了一旁,挺安静。

少年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的印花衬衫,搭配白色的短裤,一下子冲淡了平时冷峻的气质,整个人显得阳光又帅气。

程曦愣了会儿神。

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就看见爸爸一脸激动,走过去跟竹溪挽着的男士握手。

“沐总,江州一别,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

“杨教授?”男人似乎也很诧异,“上次的安全系统多亏了您,还没来得及感谢您呢。记得您之前跟我说,急着回老家看女儿——”

男人目光一转,落在程曦身上,“想必,这就是令爱了?”

杨教授自豪地点点头,正打算介绍程曦给对方,就看见到竹溪走过来,亲亲热热地挽着程曦的手,惊讶的问,“小曦,这么巧,你们也来这里玩呀?”

程曦点点头,转身跟爸爸妈妈介绍竹溪和沐霭。

杨教授和沐总裁之前因为项目合作认识。

杨教授认为沐总裁是商人里难得的谦谦君子,沐总裁觉得杨教授是科学家中少见的可以把理论和实践结合得很好的学者,彼此都非常有好感。

杨立青也没想到,自家女儿居然跟他欣赏的沐总裁儿子是同桌,而且听女儿话里的意思,她的成绩提升还多亏了沐家这小子。

“小曦这么一说,看来我得好好谢谢沐总了。”

沐总裁也很高兴,“哈哈,难得这么有缘,不如咱们两家住一起?”

度假村里有豪华酒店,也有私密性极好的独栋小别墅。

程家和沐家这次预约的都是独栋小别墅,别墅有三层,房间很充裕。

两家人相谈甚欢,一拍即合,干脆一起住进了一栋。

入住手续办理好之后,度假村专门派了观光车来接两家人去小别墅。

一个车正好坐两个人,杨教授和沐总裁相谈甚欢,坐了第一辆。

竹溪主动挽起程夫人的手,去坐第二辆。还转头吩咐儿子,“沐霭,小曦是女孩子,你要好好照顾哦!”

于是程曦和沐霭一起坐上了第三辆观光车。

观光车的座位中间没有间隔,两人又穿得凉快,程曦一坐下,就感觉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边缘都跟沐霭的紧密相贴,接触到的皮肤烫得惊人。

程曦努力往边上挪了挪。

沐霭抓住她的胳膊,轻笑,“再挪就掉下去了。”

或许是天气太热,他的指腹有些烫,有点干燥。

没什么动作,只是轻轻的扶着她。

离得近了,程曦闻到他印花衬衫上清淡的香味儿,混着体温。

程曦一下子耳尖发烫,不动了。

五一又热又挤,沐霭本来不想出来的。

架不住老妈软磨硬泡,总是在他耳边念叨什么“这些年让他跟着爷爷总觉得亏欠你了”,这是“增加母子感情的最好机会”,“你不去的话咱们让你爸一个人去”云云,最后搞得沐总裁有些不爽。

沐总裁对儿子采取的都是采取严父模式,沐霭还挺怵他爸的,尽管内心极度不想出门,沐总裁一个眼神过来,他还是乖乖的收拾好行李跟着上了车。

果然,一路上他就是沐总裁和他的甜蜜小娇妻的背景板。

竹溪虽然给外界的形象都是商业女强人,传媒界大佬,但是在自家亲亲老公面前,她则完完全全就是小女人的形象。

两人坐在前排,一会儿互相喂食,一会儿咬着耳朵说悄悄话,后面还分享同一副耳机听音乐,你来我往,甜甜蜜蜜,忘乎所以。

好像完全忘记了后排还坐了个人。

路边遇到一辆很漂亮的黄色皮卡,夫妻俩下车去合照,沐总裁这才想起来儿子的存在。

沐霭小的时候,竹溪还是个扛着相机到处跑的记者。从小就深受妈妈的荼毒,对于拍照这件事,他已经习以为常。

他面无表情地蹲下,调整合适的角度,给爸妈拍了合影。

“小霭霭,这张拍得很好诶,我的腿又长又直!”竹溪非常开心,“就是我额头的痘太显眼了,你帮我磨个皮,P好发给麻麻哦!”

沐霭从善如流,修好之后发给竹溪。

儿子拍的技术和审美竹溪一向都很满意,收到照片后,她顺便提出了跟儿子合影的请求。

沐霭淡淡拒绝,“天太热,我去车里了。”

竹溪假作伤心欲绝状,“呜呜……小霭霭不要这样嘛,你小时候那么喜欢跟妈妈合影的。”

沐霭从小到大已经被套路过N次了,并不理会他妈,继续坐回后排听歌。

“呜呜……小霭霭一点都不可爱了,小时候还扛着相机跟在妈妈身后呢,现在连合个影都不愿意了。”

沐总裁的女人难过,他自然要哄,“没事儿,他这么高冷,以后肯定找不到媳妇儿的。”

……

对于沐总裁的吐槽,沐霭充耳不闻。

他静静的看着窗外,耳机里放着昨晚程曦在KTV唱的《Theendoftheworld》。

第一个抢到程曦发的红包,并不是因为他手快。

程曦的QQ他设置了特别关注,所以她一在班里群里发消息,他就知道了。

道歉不过是为了找个理由跟她聊天。

李斯特第一协奏曲的视频连接发过去之后,她很久没有回复,他还想着要不要再发个信息问一下。

没想到,一抬头,居然就看见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沐*专业拍照修图100年*霭!

第59章

程曦昨晚发现了自己的心思,如今再面对沐霭,就有些心虚。

一时紧张,更不知道说什么合适。

她低垂着眼,视线四处乱飘,不肯往他脸上看。

沐霭注意到她耳尖的红色,见她坐稳了,若无其事的收回手,问,“视频你看完了么?”

说起正事,程曦一下子恢复了冷静。

她仔细回忆了梦中所见,回答沐霭,“我见到的那个人,她弹得……应该比这个还要流畅一些。”

“对方多大年纪呢?”

“大约、十岁的样子吧。”

沐霭有些惊讶,“十岁就弹得比这个还要流畅的话……应该是少有的天才。”

“天才?”

“嗯,协奏曲都是国际大赛决赛才会演奏的作品。我发给你的那个,是去年的获奖作品。”

沐霭一下子想起,以前他在日本比赛的时候,曾经遇见过一位这样的少年天才。当时想要去结交,但是对方似乎比赛结束就走了,没能联系上。

如今时间久远,很多记忆都模糊了,具体的细节,估计得问问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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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区并不远,程曦还没理清头绪,观光车就在一栋临湖的三层小别墅前停下了。

程曦刚下车,就看见竹溪在二楼跟她挥手,“小曦快上来,咱们一起喝下午茶。”

然后朝自家儿子喊,“沐霭,愣着干嘛,快帮小曦拿行李呀!”

程曦带的东西并不多,正想说不用,沐霭已经推着她的行李进去了。

二楼阳台,竹溪和程夫人正悠闲地喝着下午茶。

看见程曦上来,两人忙招呼她加入。

女士们在一起,聊的无非就是时装,包包,保养等话题。

程夫人性格爽直,竹溪常年混迹传媒界和娱乐圈,见多了各种玲珑心思的人,反而跟程夫人很投缘。

两家都是自驾过来,简单闲聊一会儿之后,就回各自的房间休息。

程曦在床上眯了一会儿,有些睡不着,索性起床练字。

这是她多年养成的一个习惯,心绪不宁的时候,练一会儿字,往往能慢慢平静下来。

程曦在包里翻了一下,经常用的钢笔忘带了,想起一楼临湖的地方似乎有一个书房,便决定下楼看看。

依着记忆找到书房的位置,还没走近,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清澈的天空下,午后的阳光正好,柔和地勾勒他的身影,一不小心就容易变得俗气的印花衬衫,在他身上竟然格外的好看。

沐霭面对着清澈的湖水,静静坐在落地窗前看书,并没有注意到她。

程曦停住脚步,不着痕迹的退了几步,打算趁他还没有发现,悄悄离开。

刚转过身,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跑什么?”

声音里似乎还带着点笑意。

程曦转过身来,看见沐霭已经放下书,缓缓朝她走了过来。

既然已经被发现,程曦只好放弃离开的打算,假作镇定跟他寒暄,“没、没啊,你不睡午觉么?”

沐霭笑着解释,“我有些认床,睡不着,就下来找两本书看。”

然后特别自然地问她,“你想找什么?”

程曦实话实说,“突然想练字,我常用的那支没带来,过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钢笔。”

“这里书倒是不少,钢笔似乎没有看见。”

“哦,那我再去别处看看。”

程曦转身欲走。

沐霭拉住了她。

加上刚才在观光车上的那一次,这是俩人今天第二次肌肤接触了。

程曦穿了短袖,沐霭的十指骨节分明又纤长,正握着她的小臂,零距离的触碰让她有种错觉,好像他手掌炙热的温度,快要灼伤她的皮肤。

“等下。”沐霭松开她,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一支钢笔递过来,问她,“这支可以吗?”

程曦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之前他们一起爱心理发获得的奖品。

沐霭手里这支银色的,正是当初跟她换去的。

沐霭的那支黑色的,如今还好好的收在程曦家里,从来没拿出来用过。

没想到,他居然将刻了自己名字的这一支随身携带着。

其实她看到沐霭拿出笔,已经没有了练字的心思,不过话已出口,只好点点头。

“可以的。”程曦对笔没什么要求,何况派克的笔一向好用。

沐霭将笔塞到程曦手里,没有再说什么,继续回去看书。

他表现得这样坦然,程曦也只好当什么事都没有,在书房找了张桌子,开始练字。

刚开始的时候,程曦还没办法集中精力,原因无他,沐霭的存在感太强。

但一会儿之后,程曦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了。

程曦越写越顺畅,完全沉迷于练字,并没有注意到,落地窗前的沐霭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

她正在写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志》。

明朝的文学家里面,程曦最喜欢的就是宋濂和归有光。

写到“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你也喜欢震川先生?”

沐霭的声音乍然出现,程曦吓了一跳。

对于沐霭的话,她还蛮意外,“嗯,你也喜欢他么?”

沐霭点点头,“我很喜欢他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对家人的感情都真挚。比如这一句,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一下子就懂了他对幼年丧母的遗憾。”

一说起自己的喜欢的作家,程曦就滔滔不绝,“在他笔下,母亲,妻子,甚至婢女,都是很好的女性形象。有人说归有光太幸运,怎么可以遇到这么多好女人。但我有时候在想,会不会是,他天生就有一颗善意美好的心呢?所以,他才能在暗淡破败丧气的归氏家族生活里,看到女性柔美洁净的光辉,并鼓励自己将破败人生过下去。你觉得呢?”

“嗯,我觉得自己也很幸运,遇到的都是好女人。”

本来是打算跟对方探讨归有光,没想到,听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

程曦抬起头,正好撞进沐霭一直凝视着她的眼里。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遇。

没有人说话。

一时间,书房寂静得只听得见窗外偶尔的鸟鸣。

风很轻,从窗外照进的光影,落在纸张上晃动了下。

少女的双眼懵懂,目光澄澈而干净。

沐霭定定看了几秒,收回目光,笑着说,“刚看见后面的小院子里种了枇杷,已经黄了,想去摘吗?”

程曦这才回过神来,“好、好啊。”

关于归有光的讨论戛然而止,两人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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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江南碧苍苍,蚕老枇杷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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