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说,男人一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张开双臂,迎接自己最深爱的秀发、眼眸,将馥郁如玫瑰的女人紧紧拥抱。当第二天清晨来临,她依然依偎在怀中。
亦如此刻的汤逊。
他已经凝望心爱的女人半个小时,脑海里回放昨夜的热烈情动,六年光阴,终于有人在他心头停泊,他差一点将人拆穿入腹。手指尖,将她的眉眼一遍遍临摹。她的美好,就如她做的每一道汤羹,没有止境。
“月初,我的月初。”他得意地唤着。
林月初睁开了双眸,对上了他的视线。
昨晚,她虽喝了许多酒,但尚有一丝理智存在。
是汤逊的话,打动了他。
倾城之缘,足可抵十年婚姻;他与她,同一个屋檐,面临死神之考验,可换得什么?
她放纵了自己,一晌贪欢。
“早上好,阿汤哥。”
没有忸怩,没有羞怯,她默认了彼此的关系。
汤逊吻上她的额头,轻声细语,“月初,可以再来一次吗?”
因为喜欢,无法自控。
林月初:“……”
身体的记忆如流水,回归。她此刻才意识到浑身疼痛。